为加强市场管理,大力推广应用新型节能材料,该局通过严格执行新型建材推广应用制度、建筑节能认定制度等措施办法,大力推广应用高效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同时,要求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建筑节能,对新建建筑必须按照强制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加大力度淘汰限制使用落后产品和技术,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对不符合节能强制性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查通过;严把建筑施工过程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关,对未达标工程,一律不进行验收和备案,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为抓好现有砖瓦企业墙改节能减排工作,该局通过排查,明确淘汰对象,制定关停计划,逐个关停淘汰落后产能砖瓦企业,拆除窑炉,并积极督促、引导企业进行工艺改造,做好跟踪服务,有效杜绝了反复关停现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