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庆市建委、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全市新墙材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经信办[2010]178号)文件,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一、强化新墙材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新墙材生产企业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操作规程,严格产品出厂检测制度,对销售的新墙材产品实行产品标识制度,每一年批次新墙材产品均要出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要进行定期监督检查,防止假冒的伪劣产品流入建筑市场,确保合格的新墙产品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二、实施新墙材产品备案登记和确认工作,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应按照《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积极引导新墙材企业发展轻质、高强、保温、节能、绿色、环保的新墙材产品,对本地和进入本地销售的新墙材产品实行备案登记,各新墙材生产企业对产品销售流向情况应于每季季末前如实上报市、县(市)墙体材料管理机构。作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的依据之一,对生产规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墙材产品不予备案和新墙材产品确认,使新墙材产品备案登记和确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做好新墙材产品质量动态监管工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新墙材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跟踪督管制度。四、提高新墙材产品生产、应用、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新墙材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做好新墙材生产技术管理、建筑施工技能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新墙材生产、应用和管理水平。促进新墙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市墙改办在文件出台后,积极行动予以贯彻落实,分别召开了相关部门座谈会,八县(市)墙办主任会议,市直新墙材生产企业会议,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向前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