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立法,使“禁实”变成现实
1997年,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禁止毁田烧砖,鼓励使用非黏土制品。
1999年,作为全国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15个重点城市之一,南京市以市政府的名义颁发了条例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黏土实心砖(瓦)生产线,对现有的黏土实心砖(瓦)生产企业应进行限量生产,有条件的可进行技术改造,毁田和严重污染的应关停并转。
2000年,南京市列入全国160个率先限时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城市之一,市政府颁布《关于限制生产和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的通告》,要求拆除小土窑、小立窑;关闭18门以下轮窑。
2007年,《南京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全市范围内各类建筑不得使用黏土实心砖;砌体结构的建筑限制使用黏土多孔砖,其他结构的建筑不得使用黏土多孔砖。
措施有效,让墙材“绿”起来
南京市墙革节能办通过建立科研、技改项目、建设农民试点示范小区,逐年加大对新墙材的投入,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2002年,南京市共投入技改资金1.5亿元,对36条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大大提高了非黏土墙体材料在市场上的比例。
同时,南京市墙革节能办积极寻求把非黏土墙材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向农村拓展的途径,将高淳县武家嘴新村列为农村非黏土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试点小区。这在南京市乃至全省农村住宅建设中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基金返退有序,产品更替及时
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南京市墙革节能办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为杠杆,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积极推行试点,在框架结构建筑中率先广泛使用非黏土新墙材,并修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政策,框架结构中内隔墙不得使用黏土制品,外墙如使用黏土多孔砖,按照孔洞率返退专项基金。
随着各类非黏土墙材产品的发展,南京市要求各类建筑包含地下部分,必须全部使用经南京市墙革节能办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并达到节能要求的,才可以全额返退专项基金。
目前,该办正在积极修改专项基金返退办法,提高全额返退要求,倡导加气砌块在外墙的应用、非黏土烧结砖向烧结砌块转化、混凝土制品人工养护、自保温砌块研发等工作,更好地提升新墙材产品质量。
建立督察员机制,督检区县工作
在禁实限黏和关闭砖瓦企业方面,区县一直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针对这一现状,南京市墙革节能办努力健全全市墙改网络。
2002年,完成了市、区(县)墙改领导小组的调整,就如何在各类开发区建立墙改机构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成立了沿江工业开发区墙改办。相继在高新开发区、仙林大学城、河西新区建立墙改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消除了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盲点。2002年下半年,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快速反馈、有效监督和及时处理的镇(街道)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督查员制度,维护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域工作的严肃性。确立闭合模式,健全管理体制
南京市墙革节能办联合建设系统各部门分别从抓源头、抓图纸、抓备案、抓公示、抓销售、抓检查、抓提高七个方面对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工作实行全过程的闭合监管:与施工图审查机构配合,从源头保证建筑节能的设计质量;与建工部门联手,开展建筑节能设计和验收备案管理;与房产部门合作,对住宅和公共建筑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和销售现场公示制度;与财政部门互动,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调控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部、省、市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委托市建委监察支队对违规使用墙材和漏逃缴费等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去年,该办联合市有关部门对河西、仙林大学城两个新城区共6家单位的“禁实”情况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新型墙材的建设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使“禁实”工作、发展新墙材政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