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发现,大多数企业重视产品质量管理,按照规定的生产工艺和原料配合比要求进行生产,大部分认定企业的生产管理比现场考核时有了较大的进步,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但也有个别认定企业不重视生产管理,产成品无标识和生产日期,产品不到龄期出厂,产品质量出现倒退现象。
对现场生产管理不能保证合格产品生产、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认定企业,盐城市墙改办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将暂收回《认定证书》,给予三个月的整改期,复查合格后,恢复《认定证书》的使用;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企业,以及产品质量不接受监督管理的企业,将收回认定证书,并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这次检查得到了许多企业的支持和拥护,大家一致认为是对盐城市新墙材生产市场的一次净化,给新墙材生产企业敲响了产品质量警钟,使新墙材企业不再心存侥幸心理,推进了盐城市新墙材生产和新墙材产品省级认定工作的良性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