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申报省级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的通知
冀墙办[2010]6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墙改办:
为进一步发挥专项基金对新型墙材发展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不断调整和优化墙材产品结构,加快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步伐,根据国家和省基金政策,我办将安排近两年的省级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1、符合《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墙体材料结构调整的意见》(冀发改环资[2009]168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2、项目建设时间:2009-2011年。
二、申报项目类型。Ⅰ、新型墙材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Ⅱ、农村新墙材示范房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参照《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申报时间。2010年4月20日-5月31日。
五、其它要求。各地申报同类项目数不超过1个;不申报新型墙材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增加农村新墙材示范房项目1-2个。申报项目所在设区市和扩权县不欠缴省级专项基金。
请各设区市和扩权县墙改办按照上述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筛选和上报工作,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报省墙改办。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