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获得省级新墙材认定证书的企业中,2家为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1家为空心条板生产企业,7家为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生产企业,6家为淤泥烧结保温砖生产企业。依据《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通过升级认定并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扶持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可以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推广应用;对取得认定证书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退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并可享有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贴、申请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申请享受国家给予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会上,盐城市墙改办将2010年确定为新墙材产品质量管理年,并围绕质量主题,专门制定了《盐城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从生产和应用两个源头抓起,对新墙材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对新墙材产品进行抽查,帮助和促进新墙材企业自觉抓好产品质量,并把经省认定的新墙材作为拳头产品推向市场,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新型墙体材料。与此同时,盐城市墙改办还对新墙材认定证书使用管理和新墙材产品质量提出了新要求: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对现场考核中存在的原材料的来源和堆放、产成品的出厂检验、产品标识和合格证书的使用等问题要切实整改到位。二是提高企业自身的检测能力,企业要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自检工作,配备专门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实现产品质量自我控制。三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妥善保管好认定证书,按规定要求使用,做到一厂一证一用,不允许租借或转让。发现有挂靠行为的,将立即吊销证书。
